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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自我鉴定

时间:2023-01-01 04:20:57

硕士生自我鉴定

硕士生自我鉴定范文1

2008硕士研究生毕业自我鉴定

本人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思想上要求上进,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专业知识,毕业之际,回顾三年来的学习、工作以及生活,做自我鉴定如下:

在思想觉悟上,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处处以身作则,以一名合格党员的要求(不敢说优秀)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国家大事,经常通过各种媒体了解时事新闻,对国内外发生的事件都有自己的见解和判断。能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能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个人的人生理想和发展目标,有了相对成熟的认识和定位。在这次汶川大地震后能积极捐款,自愿缴纳特殊党费,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在学习上,文化课的学习使我对本专业有了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查阅相关的文献和资料使我对专业的相关进展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在不断的学习中,积累了知识和经验;在平常的实验中,提高了动手技能;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科研活动,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对相关的领域有了全面而具体的认知。专业课程的学习上,根据自身研究方向的要求,有针对性的认真研读了有关核心课程,为自己的科研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并涉猎了一部分其他课程,开阔视野,对本人研究方向的应用背景以及整个学科的结构有了宏观的认识。在英语学习方面,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说能力,在撰写论文期间,查阅了大量的英文资料。

在生活中,我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同学之间和睦相处,关系融洽,与同寝室、同专业、同班级的同学保持十分融洽的关系。平常注意锻炼身体,参加丰富多彩的各种体育活动,保持朴素的生活作风,注意节俭,抵制各种浪费行为。提高自身修养,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

本人在研究生阶段所获颇丰,从学业、科研工作,到个人素质,都得到了充分的培养和锻炼,是充实且有意义的三年。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本人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硕士生自我鉴定范文2

时间如白驹过隙,三年的研究生生活转迅即失。在毕业之际,回首这三年走过的路,收获颇多,总的说起来有以下几点:

在政治上、思想上我一直积极要求进步。我是在XX年5月光荣地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在进入华南农业大学后,通过本党支部同志的影响,带动,帮助,思想上有了更大的进步,并加深了我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深刻的认识,进一步的树立了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经过党组织1年预备期的考察,于XX年年5月如期转为正式党员。在成为一名党员后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处处以身作则,以一名合格党员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这次汶川大地震后能积极捐款,自愿缴纳特殊党费,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在学习上,文化课的学习使我对本专业有了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查阅相关的文献和资料使我对专业的相关进展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在不断的学习中,积累了知识和经验;在平常的实验中,提高了动手技能;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科研活动,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对相关的领域有了全面而具体的认知。专业课程的学习上,根据自身研究方向的要求,有针对性的认真研读了有关核心课程,为自己的科研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并涉猎了一部分其他课程,开阔视野,对本人研究方向的应用背景以及整个学科的结构有了宏观的认识。在英语学习方面,通过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说能力。

在生活中,我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同学之间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平常注意锻炼身体,参加丰富多彩的各种体育活动,如篮球,乒乓球等。保持朴素的生活作风,注意节俭,抵制各种浪费行为。提高自身修养,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

在硕士研究生期间,无论是在思想上、个人素质上还是在学业上我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是充实且有意义的三年。我相信在这三年当中所得到的培养和锻炼将是我人生当中的一笔不可多的财富。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将继续保持并发扬这些优点,以取得更大的成绩。

硕士生自我鉴定范文3

关键词 艺术硕士 专业学位教育 质量监督 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Analysis of Master of Arts (MFA)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HUANG Qin

(Graduate Student Teaching Management office Wuhan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arts, Wuhan, Hubei, 430072)

Abstract Arts master's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is a form of professional degree graduate education, it is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teaching methods lay particular stress on theory teaching graduate student education of academic research, but relative to the academic graduate degree type. At present our country graduate degree in art education training management of biased perception of inadequate development conditions of teaching management is not perfect quality supervision system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 of teachers to enrich the practical problems such as proposed in this paper, we should change teaching idea foundation condition specification teaching management proces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eaching staff and so on.

Key words master of arts;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system

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它不同于传统教学方式上偏重理论传授、学术研究的硕士研究生教育,而是相对于学术性研究生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与公共管理类(MPA)、工商管理类(MBA)、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等研究生专业学位的办学宗旨一样,艺术类专业研究生学位教育的开设目的旨在培养具有扎实艺术理论基础和高水平创作技能,能够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步伐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为了适应目前高等教育需求不断增加、教育规模迅速增长、学科发展不断拓新、学位类型不断丰富、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不断深入改革的新局面,满足社会各界对艺术领域高层次、应用型的高素质专门艺术人才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5年通过并批准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招生规模和数量上都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此同时,在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因此,本文以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实际为例,反思、分析了目前我国艺术类专业研究生学位教育培养管理中存在的实际情况,以期找出问题,更好地促进我国艺术类专业研究生学位教育的未来发展。

2005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2005]9号)并颁布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相关说明。2005年5月,首批32所研究生单位获批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2005年7月,为加强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指导,首届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经过近几年平稳、快速地发展,目前,全国开展艺术硕士研究生学位教育的教学单位已经达到102所。从目前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现状来看,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初步规模。但是近年来,随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规模的不断扩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取得值得肯定的成绩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日益突出的问题,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抓住解决问题的本质,是推动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前提。

1 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认识上存在偏颇

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认识存在偏颇严重制约了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规模与速度。从目前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无论是开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的学校规模,还是从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数量等方面来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其在专业学位教育及艺术类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也显得分量不够。

本文认为,专业学位教育在艺术类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视程度不够,整个社会对发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的普遍认识不足是制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MBA、MPA、Mpacc、JM等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名称在大众范围内已经耳熟能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MFA)在社会上的享誉度却显然不足。除了知名度不够以外,很多人还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本质理解上存在偏见与谬误,认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不如学术型艺术类硕士研究生教育“含金量”高,重“学历”、轻“能力”的教育观念始终影响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的需求。

1.2 基础条件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专业学位的整体发展历史较短,最早设置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始于1990年,后经论证批准了建筑学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临床医学、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硕士等一系列专业学位,与这些专业学位相比,艺术类硕士(MFA)于2005年才获批,设置的历史较短,在培养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基础条件不完善特点。

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基础条件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使用教材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就目前国内各培养单位所使用教材来看,教师们受掌握资料所限,编写时间仓促、经验欠缺等原因,不少教材虽然大量借鉴了国外艺术类硕士的教材与案例分析,但是明显带有“拿来主义”倾向,没有很好地结合中国实际;有些教材则是在国内原有艺术教育相关教材基础上做的一些修补,内容重复、资料陈旧的问题突出。

二是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案例库的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结合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及办学模式的要求,案例教学方式的启发性、实践性与开放性等诸多优点更加适合专业学位教育的要求,从国外知名学府专业学位教育的实践情况来看,案例教学也在他们的课堂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诸如哈佛商学院、肯尼迪政府学院等都有自己的教学案例库。目前,我国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处于起步阶段,案例教学在教育培养环节的缺乏在所难免,未来应该结合我国当前全面推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不断创作出贴合时代要求,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案例,丰富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案例库建设。

1.3 教学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从目前国内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管理过程来看,入学、课堂、毕业等多个教学环节存在疏漏,亟待进一步规范化管理。从入学的招生形式来看,应试现象较为突出,不少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考试的目的存在盲目性,个别考生以获得硕士学位为努力目标,往往为考研而考试,而并非出于对艺术事业的追求。而在录取过程中,不少招生单位以初试成绩为主要标准,复试成为一种形式,一些初试成绩不佳,但极具艺术天赋、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往往被“拒之门外”。在教学环节,受师资力量、学科基础、办学条件所限制,一些培养单位的课程设置未能根据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的目标与培养方向来确定,所开设课程的应用性、实践性不强。

1.4 质量监督体系与评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就目前国内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质量监督与评价机制而言,与其他学科的专业学位教育评价体系基本相同,主要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进行评估。但是,由于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制度才刚刚建立,各个办学机构的发展时间普遍较短,所以,近年来新成立的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只对少数院校的专业学位教育情况进行了抽查评估,相关部门对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整体评估检查工作开展相对较少,因此导致部分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单位质量观念和危机意识不强,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教学质量不能严格把关。质量监督与评价机制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今后必须尽快严格完善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质量监督体系与评价机制,以此来保障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正确发展方向。

1.5 师资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

专业学位教育的特殊性对指导教师的品德思想、治学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水平都有着较高要求,“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人才建设理念应该是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重要指导理念。但是,由于近年来艺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的不断扩大,现有指导教师数量远远不能适应这种快速增加的局势,在某些院校,一个导师带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研究生的不合理现象普遍存在,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质量难以保障。而且,不少授课老师为传统的理论科研型教师,虽然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课堂经验,但知识结构的陈旧、与社会艺术市场的距离,使教学内容不能很好地反映出社会艺术实践的发展情况,失去了本应有的教学价值。此外,还存在着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总体数量和梯队建设不足,难以适应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发展的实际需要。

2 推动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措施建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属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内容,其教育质量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艺术类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与输出规模,其面向应用型培养目标的确立决定了目前在我国加快发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因此,我们亟待在借鉴国外专业学位教育,特别是艺术类专业学位教育的管理、培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艺术类专业学位教育管理的发展战略与应对措施。

2.1 转变教学观念、端正思想认识

教育实践学证明,没有创新的教育理念,就没有良好的教学质量,仅仅通过传授教学知识内容的传统教育模式注定是低效率的。国外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实践也告诉我们,没有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专业学位教育的推广可能带来盲从、“重数量轻质量”的结果。因此,教学观念的转变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先导。教学观念是教师对教学与科研活动中存在基本内在规律的认识的集中体现,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要从根本观念上树立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正确教学理念,克服传统观念中的偏颇认识,摒弃传统研究生教育模式中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类型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的陈旧观念,要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艺术类人才迫切需求的客观实际出发,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时代要求,培养出艺术类各行业所需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艺术人才。

当然,这包括转变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的观念、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一线岗位上的教师的教育理念,以及用人单位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研究生人才性质的认识。

2.2 夯实基础条件

由于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性,艺术类专业学位教育所使用的教材可以根据各个学校专业特长的优势,在教育部统一规范一般理论指导用书的同时,由各个学校自己组织编写适合自己的专业教材。相关管理部门要规定各学校所编教材要突出艺术类学科的国内外最新发展态势以及最新研究成果,以满足艺术类工作者的现实需要。对于教学案例库的建设,可以参考借鉴国外艺术类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案例进行拓展、修改和完善,同时,更加注重对现实问题案例的搜集和整理工作,根据我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进行搜集和整理,把有现实针对性的案例应用于课堂教学,提高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水平和质量。

2.3 规范教学管理过程

专业学位教学过程管理是指教学管理者依据教学管理目标,按照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和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在教学原则的指导下,对教学工作进行计划、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过程。只有在坚持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严格规范教学管理过程,重视教学质量监管与教学评估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目标。规范的教学管理过程直接影响着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的提高,针对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自身特点,该专业教学管理过程的重点环节应该是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其中包括对指导教师职责的明确规定、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具体要求、教学行政档案与教学成果档案的完整保存等内容,要结合艺术类专业的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管理中注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改革教学课堂管理方法。同时,还要特别重视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范制定,并结合社会发展实践对实践性教学内容及时更新,并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规范、科学的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评估督导机制。

2.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优秀的教师队伍是强化培养管理水平的基本保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知名大学对艺术类专业学位教育教师队伍的管理办法来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比如,借鉴美国高校在招聘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师时采用的竞争性聘用制度,在遵守严格的评聘程序和规范的同时,注重各个环节的公开化和民主性,重视社会同行专家对教师职位应聘候选人的客观评价,以使招聘过程中的不规范和不公正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还可以借鉴德国等国艺术类专业学位教育中采用的校内外“双导师”制度,打破单一的师资结构,选用具有丰富理论知识与指导经验的校内教师的同时,再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艺术类实践工作者一起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以形成一支既有较高学术水平、又有丰富职业背景、较强实践经验的导师队伍,充实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发展的师资队伍建设。

3 结语

设置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艺术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从无到有,一步步走来,为中国文化艺术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今后在转变教学观念、端正思想认识,夯实基础条件,规范教学管理过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定能让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更好、更快、更稳地发展,为我国培养大批高层次、应用型的艺术类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1] 韩明勇.高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探索与实践[J].教育教学论坛,2010(9).

[2] 薛天祥.研究生教育管理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 秦赞.高校艺术设计教育现状分析及教学模式探索[D].河北师范大学,2008.

[4] 周星.关于艺术硕士培养问题的思考[J].研究生与学位教育,2007(6).

硕士生自我鉴定范文4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硕教育的关系要明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硕教育的关系,必须弄清两者在培养目标和要求上的异同。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与要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提出来的[1];同时,该计划也是在现有法学教育已具规模、但质量急待提升的大背景下推出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随着规模的急剧扩张、研究生类别的增加,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问题日趋明显,如法律人才培养与实际工作的联系不足,人才培养模式亟待改革[2];法学教育的大众化难以适应法律职业日益精英化的要求,……适应国际化要求、能处理国际纠纷和跨国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奇缺[3];法律人才呈现结构性过剩,低端法律人才供过于求,高端人才却相当短缺[1]。基于这一背景,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1]:创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三种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探索“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机制,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改革。从该计划的这些内容、背景和相关资料来看,其主要目标应在于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所谓“高层次”指本科以上层次;“高素质”强调德才兼备、综合能力强;“复合型”强调多学科背景和适应特定行业需要的能力,如从事医事法务的应具备一定的医学学科背景,从事专利法务的应具备一定的工科背景,从事涉外法务的应当具有很好的外语交流能力;“应用型”强调实践能力。对卓越法律人才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要求一般应无异议,需要说明的是“高层次”,教育部虽未明确提出这一点,但笔者认为,“卓越法律人才”应该是“高层次”的。这是因为,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已成为一种大众化教育,对缺乏多学科背景且必须先完成通识教育的本科生来说,在四年里很难被培养为“卓越法律人才”。一些高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践也能说明这一点:无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的“4+2”模式,华东政法大学的“4+2”、“4+1”模式,还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2+2”模式,上海交通大学的“3+3”模式[1]等,都将“卓越法律人才”定位在硕士层次教育。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硕教育的定位关于法硕教育,国务院学位办对各类法硕设定的培养目标分别是:全日制非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4];全日制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5];在职法硕———“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6]。比较这些规定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与要求,不难看出,两者实际上是基本一致的,而且两者都强调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结合[7],只不过后者更加明确强调分类培养,即强调根据不同实际部门的需要培养各类卓越法律人才[2]。

总之,笔者认为,法硕教育应该是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和要求的主要载体。当然,这一计划也应当将本科阶段的教育纳入其中通盘考虑。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硕教育培养的实践审视既然法硕教育是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与要求的主要载体,那么目前高校法硕教育离该计划的目标与要求有多远?下文将结合湖南省几所高校近年来法硕教育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法硕教育的状况第一,办学已具规模。迄今,湖南省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有四所,即中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2008-2010年各法学院法硕招生总数分别是:湘潭大学504人、湖南大学590人、湖南师范大学383人、中南大学379人[8]。根据各法学院网站公布的师资队伍情况,具有指导法律硕士生资格的高级职称教师(限全职,下同)数分别是:湖南大学45名[9],湘潭大学54名[10],湖南师范大学43名[11],中南大学29名[12]。2008-2010年高级职称教师每年人均新增指导的法硕生数分别是:湖南大学4.4个,湘潭大学3.1个,湖南师范大学3个,中南大学4.3个。如果算上每个导师每年指导的法学硕士生,这些比例将会发生变化。仅从2010年各法学院招收的法学硕士生来看,招生数分别是:湖南大学60人,湘潭大学171人,湖南师范大学91人,中南大学59人;高级职称教师与该年法学硕士生的比例分别是:湖南大学1∶1.3,湘潭大学1∶3.2,湖南师范大学1∶2.1,中南大学1∶2。这样总体来算,各法学院高级职称教师每年人均新增指导的硕士生数均在6人左右。三个年级的硕士生加在一起,各法学院高级职称教师人均指导的硕士生在18人左右,考虑到每个教师每年还要指导本科毕业生或博士生,应该说,指导数量已基本达到教师精力的极限。如果要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各校应采取措施提高师生比。第二,分类培养模式初显[13]。

目前,各法学院除了针对法本法硕、非法本法硕和在职法硕的不同情况,设定了不大相同的研修方向和课程外,尚未制定明确的分类培养目标和模式。但值得一提的是,湘潭大学依托法学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14],中南大学依托法学院成立了“知识产权研究院”[15]和“医疗卫生法研究中心”[16],湖南大学开办“IT法律与知识产权”培养项目[17],推行“学院与学院共同培养”模式,整合校内学科资源,以期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在对三类法硕生的培养上,中南大学和湘潭大学根据法律硕士的不同类型设置了不同的研修方向,如中南大学为法本法硕设置了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等六个方向,为非法本法硕和在职法硕设置了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事法务等方向。湘潭大学为法本法硕设置了刑事法、民商事法、行政与经济社会法等方向,为非法本法硕设置了金融财税法、中非法律合作、知识产权等方向,为在职法硕设置了司法与行政方向律师实务等四个方向。两校为不同的研修方向开设了不完全相同的选修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择业方向确定研修方向,选修相应课程。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则在选修课中提供了可供学生选择的学位方向课。第三,“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已具雏形。各法学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一是聘请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等实务部门的人员担任法硕生的校外导师,如中南大学、湖南大学为每个法硕生安排校外兼职导师,并明确其职责,定期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见面会等。二是选派法学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如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选派教师到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挂职锻炼,中南大学也将选派年轻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三是鼓励和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中南大学还对全日制法硕生实行了较为特别的“双导师制”[18],即“学习导师+论文导师”制,第一至第四学期,为每个法硕生安排一名学业导师;第五至第六学期,学生可以另选论文导师。之所以要为全日制法硕生安排学业导师,一是让他们尽快进入学习状态;二是让他们与法学硕士生平等享用教育资源。第四,实践教学环节全面展开。目前,各校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实践教学:一是开设法律文书、法律谈判等实践课程;二是模拟法庭训练;三是校外司法认知实习;四是强调课程教学中结合实务讲授;五是利用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诊所教育。各校实践教学途径虽然大致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差异。一是各校实践教学学分要求不一样,如中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对全日制法本法硕学生要求的实践学分与总学分的比率分别是:10∶65、18∶62(知识产权方向的为12∶63)、15∶70、6∶54;湘潭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对在职法硕选修实践课程的学分要求分别是8与15,而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对在职法硕生没有选修实践课程的要求。二是各校校外司法认知实习的时间要求不大一样,如中南大学、湘潭大学和湖南大学对全日制法本法硕学生要求的实习时间分别是4个月、6个月、2-3周。三是对模拟法庭训练和校外司法认知实习的要求宽严不一、规范程度不一。实践中,有的法学院还采取了一些特别的做法加强实践教学,如中南大学法学院通过与法院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共同选择一些有教学意义的案子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开庭,将真实法庭审判引入校园,学生以旁听者的身份观摩庭审,给学生提供一个了解司法实务的校内平台[19]。

(二)法硕教育存在的问题近些年来,我省四大法学院虽然在法硕教育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由于存在以下问题,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仍然有一些差距。一是分类培养模式不够明确,办学特色不够明显。各法学院虽然都在一定程度上区分了三类不同的法律硕士,制定了不同的培养方案,并且有的法学院进行“学院与学院共同培养”模式的尝试,但总体而言,在针对不同行业法律事务的需求、结合各自学校学科优势,制定实施各有特色的分类培养模式方面,仍显不足,使得各法学院办学特色还没有充分体现。如有的法学院虽然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但在法硕培养方案中却没有充分利用本校的工科优势设置相应的课程,聘请本校相关学院的教师授课;有的法学院虽然与本校其他学院联合成立了“知识产权研究院”、“医疗卫生法研究中心”,但如何利用这些资源培养相应方向的卓越法律人才,具体方案还未明确。另外,各法学院虽然聘请了实务部门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但在与特定实务部门的深度合作、联合培养上,还没有找到切入点。这些使得各法学院的法硕教育还难以“生产”出“品牌产品”或曰“特色产品”。二是校内教师实务经验尚待增强,校外导师兼职授课的制度尚未形成。目前,从各法学院师资的整体情况来看,校内教师实务经验存有不足,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各校都非常强调教师科研[20],发表文章、获得课题的多少直接决定着教师的职称升等和岗位津贴的多寡,形成了不鼓励教师兼职从事实务的倾向,使教师必须将主要精力用于学术研究,无暇积累实践经验[21]。各法学院虽然派了或将派一些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但能获得这种机会的教师毕竟很少,所以对教师队伍整体实务经验的积累作用目前尚不明显。同时,虽然各校也大都聘请了实务部门的人员做兼职教授或兼职导师,但由于对他们的责权利规定不明确,缺乏相关制度,兼职教授的作用仅限于偶尔作个讲座,兼职导师的作用仅限于提供实习机会,鲜有校外兼职教师定期讲授特定实务课程的情形,因而对各法学院整体师资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作用目前还不大。三是实践教学制度有待完善。各法学院虽然针对不同类型的法硕生制定了不同的实践教学方案,但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关于司法认知实习,由于法硕生一般都是自行联系、分散实习,但由于指导约束机制不到位,学生实习与不实习,随意性较大,实习效果并不理想;更主要的是,由于对实习内容、方式和目标等的要求不够明确,校外导师的责任心不强,有的学生没有得到应有的锻炼。另外,法本法硕生在现有实习模式下进行司法认知实习与本科阶段没有什么区别。关于各校法律援助中心的诊所教育,由于缺乏经费、指导教师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原因,还难以发挥其促进实践教学的应有功能。四是教学方法难以适应需要。目前,各法学院法硕生每门专业课的课时一般都比本科生相同专业课的课时少,教师要在更为有限的时间内讲完相应课程,必须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但由于各法学院不少教师要同时给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或者法律硕士等不同类型、层次的学生开设课程,限于精力和现行的教学科研考评体制,他们往往难以针对不同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有的教师把法硕生当成本科生来对待,使用相同的教案,不善于利用学生多学科背景、社会阅历较丰富以及自学能力强等优势进行教学,结果只能通过减少教学内容以“完成”课程教学。有的教师把法硕生当成法学硕士生对待,仅仅讲授课程中自己深入研究过的内容,使得法硕生难以获得系统的专业训练。在授课方式上,有的法学院法硕生的专业课程基本上都是大班授课,学生相对较多,教学班人数最多的超过百人,因而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无法进行有效交流与互动。上述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硕教育质量的提高,法硕生在就业市场上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优势,离“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比如全日制法硕毕业生,一方面,其法学功底可能不如法学硕士生深厚,甚至不如法学本科生;另一方面,实践能力比法学本科生也没强多少,而他们专业复合型的优势由于没有得到很好地培养与开发,一时还难以体现。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硕教育制度的完善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完善法硕教育制度,实际上就是这一制度本身在其原定目标下的改革、提升与完善问题。结合我省法硕教育的实践情况,提出如下完善建议:

(一)进一步重视法硕教育,强化质量意识目前,我国各法学院法学硕士的招生规模有逐步收缩的趋势。同时,在当前和今后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在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教育的双重挤压下,法律本科教育难以继续占据法学教育的主导地位,法硕教育地位凸显应是大势所趋。有专家也曾指出,应逐步压缩法律本科和法学硕士教育,扩张法律硕士教育,使其成为我国今后实务型法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22]。截至2010年,我国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已从1996年的8所增至131所,高校之间法硕教育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争夺有限优质生源,各法学院应进一步调整办学思路,高度重视法硕教育,将这一教育作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考虑,办出特色、办出品牌。

(二)明确培养模式,突出培养特色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三种类型的法硕教育即法本法硕、非法本法硕和在职法硕教育将同时存在,考虑到这三类法硕生的知识背景不同,各法学院校可以在加强与实践部门、国外法学院校合作培养的基础上,实行不同的培养模式,突出培养特色。同时,应结合各校学科优势、资源优势,在培养适应不同行业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方面下大功夫。对于非法本法硕,建议进一步借鉴美国J.D.(Jurisdoctor)教育经验,在三年基础学制的前提下,前两年半时间用于法律专业课程学习,压缩毕业论文的写作时间为半年,甚至可以取消毕业论文写作,将三年时间全部用于法律课程的学习,这样可以促使他们花更多的时间夯实法学功底。同时,结合他们的本科专业尽可能多地开设不同选修课程供他们选择,使他们向专业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发展,如对本科学金融的,设置金融法、证券法、银行法等课程供他们选择;对本科学计算机的,开设网络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课程供他们选择;对本科学医的,开设卫生法、医疗事故鉴定等课程供他们选择。对于法本法硕,在两年基础学制的基础上,建议第一年时间用于在本校其他学院如医学院、软件学院、金融学院等选修相关专业课程,再花一年时间选修相关法律专业方向课程即可,不必写毕业论文。这种模式,既充分利用了所在学校的专业优势,更有利于培养适应各类实际部门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也避免与法学硕士培养模式混同。对于在职法硕,应重在法学理论素养的提升。

(三)鼓励校内外教师双向流动,锤炼“双师型”师资队伍法学教师尤其是部门法学教师应该像临床医学、土木建筑、软件开发等应用性很强的专业教师那样投身实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积累经验。笔者在美国访学期间,所在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70余名教师大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的经验来源于两种途径:一是在成为教师前,在法院、律所、公司、政府机关等单位已有较长时间的法律实践经历;二是在成为教师后,由于有学术休假制度和合理的科研评价体系,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在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兼职从事法律实务。同时,学院还聘请了法院、律所、公司等实务部门中的160余名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兼职讲师(part-timelectur-er),并定期承担特定的课程教学任务[23]。我们可以借鉴他国经验,适度淡化目前的科研“高压”态势,鼓励教师兼职从事实务,促使教师从教学科研型向教学实务科研综合型转变。同时,要用好用活校外兼职教授、导师制度,严格校外聘请制度,宁缺勿滥;协调、理顺与校外兼职教授、导师所在单位的关系;明确校外导师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他们实务经验丰富的优势。

硕士生自我鉴定范文5

【论文摘 要】公共管理硕士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本文就当前我国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现状做出分析和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我国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对策。

一、我国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现状分析

(一)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历史沿革

自1998年始,我国国务院学位办就组建设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家论证组,展开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前期论证工作。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并从2000年8月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我国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试点工作,2001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我国开设,全国24所高等院校第一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2004年将试点高等院校扩大到47所。现在又增加了23所承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院校。

(二)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的问题

1. 教学方式重理论轻实践

公共管理教育强调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研讨式教学、实习式教学等方法。我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对案例教学虽然重视,也将案例教学融入课程中,然而总体来说,没有建立起高质量、规范化的案例库,缺乏对公共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的深刻理解,没有建立案例开发与研究的激励机制。在教学方法上,仍以课堂讲授为主,情景教学、社会实践不足,导致课程教学过于理论化,与实践结合不紧密,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的运用仍不成熟,难以达到MPA教育的目标。

2. 课程设置不够合理

根据各高校招生简章显示,在全国100所有招生资格的试点院校中,绝大部分高校公共管理硕士培养所开设的课程数量有限,各院校课程设置基本雷同。由于课程丰富性的相对欠缺,也就是选择空间小,使学生无法行使选择权。为了适应加强专业之间这种趋势,课程设置也逐渐拓宽思路,一些跨专业课程被开发出来。然而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学生对于高校的这种作为力度不够满意,课程设计中跨学科思想不足,加之跨专业课程资源有限,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缺乏跨学科、跨专业的知识结构和研究意识,对于专攻于学术的普通硕士来说,会导致其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可能会越走越窄。

3. 学位授予制度不够严密

首先,我国对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内容没有紧密结合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的时代步伐,并且对于学科的实践性和复合性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其次,在学位论文答辩的环节,有些承办院校流于形式,没有使论文答辩真正起到作为整个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总结验收的作用。从答辩审议专家组的组成,到学位论文答辩的各个环节,MPA学员对于专家所提问题的回答质量,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进。

二、改进和加强我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质量的对策

(一)完善课程设置

高校要精选或采用激励措施鼓励教师开发高质课程。要培育高质又高效的课程,必须拥有优质的资源,除了依赖优质的师资以外,还要进行课程设置的优化。笔者认为有必要和可能将部分学科、专业必修的课程作为精品课程进行培育,这样既有利于稳定课程体系,更有利于通过这些课程帮助学生建立牢固的专业基础。以充分了解学生需要和教师教学能力的作为基础规范课程开发。把好课程开发关,对新课程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以科学论证是规范课程开发、加强课程建设的关键之一。

(二)加强学位授予环节的管理

首先是正确把握专业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专业学位的论文形式可灵活多样;论文选题应有现实针对性、应用性、创新性;论文内容强调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论文要综合反映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调查研究的能力。其次要严格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为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使学位论文的答辩环节能够顺利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位在公共管理方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在学位论文答辩环节,应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加以正确合理的评价。只有课程考试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才可以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三)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成功经验

从国际上看,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公共管理硕士教育较为成熟和完善。尽管我国与这些国家在社会体制、政治制度以及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仅从公共管理硕士作为一种专业教育形式着眼,借鉴其相对成熟的经验和思路对我们现阶段发展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来说,不无裨益。因此,应从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的各个角度,展开国际比较与交流,取其精华,以之为我们提供启示。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上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专门人才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促进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积极发展和质量的提高,加强研究探索,广泛交流、合作。

参考文献

[1]杜宝贵. 我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高教研究,2004(1):21-23.

[2]朱立言. 公共管理硕士课程设置与公务员能力建设.

硕士生自我鉴定范文6

关键词:工程硕士;培养;实践探索

作者简介:高文波(1964-),男,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副处长。(湖北 武汉 430072)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4-0015-02

武汉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高校之一,目前工程硕士招生领域数已达到22个,涵盖水利、电力、测绘、机械、建筑、环境、计算机、电子通信、制药、物流等,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经过十余年的探索与发展,为社会、行业培养了大量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适应社会需求,创新工程硕士教育理念

随着我国由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人才资源大国向人才资源强国的转变,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迫切需要转变教育理念,调整研究生培养结构,大力培养各行各业应用型、复合型人才。长期以来,武汉大学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以学生为根本、以教师为主导,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应用、重视工程实践,开放办学”的工程硕士教育理念,为社会、行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1.树立重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

工程硕士与工学硕士在培养规格上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比较明显的差异。工程硕士是一种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它按工程领域设置,以专业实践为导向,侧重实务和应用,强调实用性和综合性。在我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尤其要重视工程硕士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之需。

2.树立开放的教育理念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工程硕士教育必须学习和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和先进经验,必须加强与行业企业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和创新培养模式,完善培养方案,大力改革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工程硕士教育水平。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在课程设置方面体现多层次、多领域、多方向、模块化、开放式的特征。学生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制订个性化的学习计划。

3.树立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育理念

着力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面向行业实际,侧重实践,将理论学习应用到实际工作之中,体现强化能力、突出实用、结合工程的特点,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树立“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

确立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习和研究中的主体地位,根据其身心特点、兴趣和个性特征,在教师的组织引导下自主选择、自主学习、自主探究,不断获取知识。课程教学更加注重对其思维方法的熏陶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以及实践能力、职业素质的提升,使工程硕士研究生在研究方案的制订、研究资料的收集、研究方法的选择、研究过程的调整、研究结论的得出和研究报告的撰写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中体现出较强的能力和良好的素质。

5.树立“大工程观”的教育理念

“大工程观”是将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想道德与工程实践融为一体,具有实践性、整合性、创新性的教育理念。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需要亟待改变狭隘的学术教育观,树立“大工程观”的教育理念,重视工程教育的实践性、应用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兴趣、工程实践能力以及工程创新能力。

二、面向行业实际,探索工程硕士培养模式

在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战略过程中,武汉大学秉承“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理念,始终抓住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这一核心,经过不断实践探索,初步构建形成了以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工程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与行业紧密联系为根本,包括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大环节的工程硕士培养模式。工程硕士培养适应社会需求,与行业紧密联系。

1.课程教学环节

增设“行业前沿讲座”课程,大力推进案例教学,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行业前沿讲座”。为了使工程硕士研究生尽早接触行业、贴近行业,增进学生、教师与行业专家的密切接触和交流,帮助他们开拓视野,激发他们对于行业前沿重大应用问题的研究兴趣。我校把“行业前沿讲座”作为一门课程进行规划、建设,选定相关讲座内容,定期开展讲座,并保证讲座质量;聘请具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了解产业发展需要、熟知行业发展动态的行业专家开设前沿讲座。近年来,学校对各培养单位邀请行业高级技术和管理专家来校开设“行业前沿讲座”进行资助,每年都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2)案例教学。为了借鉴国际一流大学先进的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我校在工程硕士课程教学中大力推行案例教学。近年来,我校坚持抓案例课题申报和案例库建设,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2.专业实践环节

通过加强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实施以及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强化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提高其职业素养,通过专业实践锻炼,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1)专业实践。我校通过制定《专业实践手册》,严格按照实践手册要求完成整个专业实践过程。主要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内容:实践计划制订;实践阶段小结与自我鉴定、指导教师阶段成绩评定;所有实践阶段完成后,专业实践学结报告;导师组给出专业实践最终成绩。

(2)专业实践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是实现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保障,也是校企合作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平台,对于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职业素养、实践和创新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校正在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办法》,思考怎样选取实践基地、怎样建设和管理实践基地等相关问题。实践基地一般应建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有行业代表性,应具备一定的软硬件条件(如食宿条件、实践场地、实践项目、指导人员等)。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主要依托行业企业开展。

3.学位论文环节

学位论文环节对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形式以及论文评审与答辩都做出了相关规定。要求论文选题来源于生产实际,有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要在专业实践中选题;论文形式根据选题,可以多样化;可以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工程/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论文评审与答辩必须有行业专家参加。

三、强化过程管理,提升工程硕士培养质量

培养方案制定后,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十分明确,但是要让目标成为现实就必须强化培养链各环节的过程管理,保证培养质量。

1.课程教学过程管理

为规范课程教学管理,我校通过加强教师资格审查、课堂教学检查、考试及成绩登录等各个环节的监控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1)课程学习是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工程硕士研究生获取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长期以来,我校坚持课程教学选派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授课,同时聘请行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来校讲课。教师在实施课程教学之前要编写好课程教学大纲,严格按照大纲实施课程教学。

(2)课堂教学的规范和效果是评判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为此,我校加强了课堂教学检查与督导工作,聘请学校研究生教育专家组成员到课堂听课,选派课程信息员到课堂查课,引导研究生在网上评课,从而对讲课教师的上课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3)课程考核是检验学生知识获得的一种有效形式。我校要求课程考核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注重平时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并要求上课教师及时将成绩录入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各培养单位将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2.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专业实践环节是工程硕士研究生增长实际工作经验、获取学位论文选题和素材、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过程,也是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专业实践的顺利完成,我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建立了大批专业实践基地,并组织学校教师和行业企业高级专家共同指导工程硕士的专业实践。同时学校还专门制定了《专业实践手册》,明确专业实践内容及应达到的目标、详细的专业实践计划和实践考核办法,及时对专业实践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检查、评估专业实践实施情况,较好地保证了专业实践质量。

3.学位论文环节管理

学位论文不仅是检验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工程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体现。

我校要求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来源于生产实际,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要在专业实践中选题;论文形式根据选题,可以多样化,可以采用调研报告、工程设计、产品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应用研究等多种形式;论文评审与答辩必须有行业专家参加,论文评审按程序进行。同时狠抓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审、预答辩和论文答辩等环节,切实加强论文各环节管理,严把论文质量关。

四、结语

随着工程硕士教育的不断发展,还需在招生体制改革、导师队伍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和评价标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和实践创新,真正将工程硕士培养与工程领域各行业紧密联系起来,不断提高工程硕士培养质量,以期满足社会、行业需求。

参考文献:

[1]林蕙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Z].

[2]高文波.提高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11,(29).

[3]文冠华,姜文忠,陈宏量.抓好专业实践环节,确保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8):15.

[4]熊玲,李忠,赵伟.基于大工程观的工程研究生培养目标及相关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4):15.

[5]张笑燕,宋茂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与质量控制[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1,(3).

硕士生自我鉴定范文7

1.1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

研究生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受社会热捧的人才。特别是对于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培养来说更是如此。根据全日制工程硕士的特点,把研究生关闭在校园里培养已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异地培养,多地培养成为必然。必须把实践能力的培养作为主线贯穿于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链”的各个环节。在招生环节,我们对全日制化学工程工程硕士的考生的面试采取了与科学学位考生不同的方式,把对考生的实践经验作为主要的面试内容,让考生感受到实践经验的重要性,许多考生面试后积极主动地到工厂企业锻炼,入学后带着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来学习,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课程培养环节,我们的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公共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我们加大了公共课的比重,利用我校的有效资源,合理整合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计算机与管理类课程。无论是公共课还是专业课,都把实践教学内容贯穿其中,理论课中包含实践知识,实践课中包含理论知识。在实践培养环节,我们建立了湖南化工研究院、湖南海利化工有限公司、国家农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四达试剂有限公司等多个培养基地,实践条件得到了有力的保证。另外,鼓励研究生在学校组织的集中实践之外增加自主分散实践。在学位论文环节,我们要求化学工程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开题前认真查阅文献,尽量了解国内外相关的最新研究成果,选择直接来源于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应用技术课题和现实问题的课题。同时,聘请企业的专家、学者参加开题报告会,对选题进行严格审定,多角度考虑选题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实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采用产品开发、工程或工艺设计、工程放大及新技术工程应用报告、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1.2突出课程教师和导师的主导地位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首先要通过相关课程和案例的学习和研讨来提升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们通过聘请企业专家来校担任课程教师,通过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加强课程教学。如研究生自主参与教学、由多位教师担任一门课程的“拼盘式”教学模式等等。在课程建设方面,学院加大了研究生教师编写适合我院工程硕士实践的教材或讲义的支持力度,加强了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研究生的培养离不开导师的主导作用,特别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导师最少两位,或多位导师,无论哪个培养环节都需要导师的指导与配合,校企导师分工配合,共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在导师的选择上,我们把有横向课题,应用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选作化学工程工程硕士的导师和授课教师,把与培养基地联系较密切的老师选为校内导师,有利地促进了校企导师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也能及时准确掌握论文选题的进展情况等等。

1.3突出工程硕士研究生的主体地位

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宽广知识结构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或技术管理人才,能独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如何实现这个目标,除了学校为研究生营造合理的宽松的环境,搭建良好的学习实践平台外,只能靠研究生自己长期的积累和持续的训练,知识结构的改善,实践能力的提高,学位论文设计都需要独立完成,最终自我实现培养目标。

1.4重视工程硕士培养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尽管化学工程工程硕士培养时间短,但我校研究生教育历史悠久,有完整的研究生管理文件,管理制度也较为健全。我校研究生处成立了专业学位培养科,负责工程硕士的宏观管理与控制,学位论文的质量标准由研究生处学位办负责管理与控制,化学化工学院成立了由科研副院长负责的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管理小组以及由院长、教授、领域带头人、企业专家组成的学位分委员会。

2全日制化学工程工程硕士培养的困境

2.1生源问题

就我们这两年的招生情况来看,生源问题非常严重,直接报考化学工程工程硕士的比例相当少,大多是其他专业调剂过来的,与我院同类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相比,化学工程工程硕士推免生只占其1/10。

2.2工程硕士学制问题

我校化学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学制为两年至三年的弹性学制,我们目前先按两年的计划安排课程学习、实践和学位论文,然后根据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安排论文答辩或适当延长学位论文的时间。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在国家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学位标准还未广泛宣传执行之前,导师对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还是沿用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标准,而学校研究生处在办理各种证件时(如学生证、毕业证)都只体现两年学制,普遍反映两年的时间培养既要实践能力强保证充足的实践时间又按时完成高质量学位论文的人才导师压力相当大。为了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培养质量,以免出现矮化工程硕士的现象,现在大多数工科院校都把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学制确定到了三年。

2.3课程体系建设问题

课程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开放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不断的更新。课程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永恒的主题,目前我们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还主要借鉴科学学位的课程体系,需要政府、企业、高校、教师等多方面的热情参与。

3建议

3.1加强宣传力度,改变观念和教育理念

全日制工程硕士教育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而开设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类型,但无论是导师、研究生本人还是社会,对此都没有足够的认识,在我院关于“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的本质内涵与区别”的小型调查中,非常了解的导师只占9%,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导师各占36%,不太了解的导师还占18%。由于工程硕士的生源大都是调剂生,研究生本人也是不自愿接受工程硕士教育的,重学术轻专业的倾向普遍存在。因此需要政府、高校,用人单位、宣传媒体等都要发挥其作用。

3.2推进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不仅是对从业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和专业知识水平的考核,也是对行业发展趋势和职业技术要求的导向,是高校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是课程体系建设的指挥棒,方向标。推进职业资格认证,是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持续发展的得力助手。在这方面,教育硕士就比较规范,工程硕士可以借鉴其他专业学位的经验。

3.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人才培养离不开教师、导师,要加强专门的工程硕士导师队伍建设,对新导师要及时培训,了解工程硕士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改革教学方式,要大力研究完善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课程体系等等都离不开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是高校发展的关键。

3.4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高校间实践基地平台共享

硕士生自我鉴定范文8

关键词:税务硕士;课程设计;专业硕士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296-03

引言

随着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的推进,税务硕士的培养在财税学科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改革趋势,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单纯的科学硕士学位教育不能满足社会对高端税务专业实践人才的需要[1];第二,随着财税学科博士培养规模的扩大,原来赋予科学硕士的培养目标在相当程度上被博士所取代。因此,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总量既定的前提下,通过增加专业硕士进而减少科学硕士的比重,成为财税学科研究生学位教育改革的必然方向。2010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被正式纳入到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的招生计划中。改革的方向既已确定,接下来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税务硕士培养的相关课程。最近两年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问题,苏建(2010)通过对维也纳经济大学税法硕士项目的考察,详细介绍了该校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实际情况,并总结了可借鉴的经验[2]。古建芹(2010)把税务专业硕士课程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两个层次,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并提出了具体的课程体系构想[3]。黄静和杨杨(2011)强调,为突出税务专业硕士的特点和优势,在课程设置上应强调实践性、应用型和职业性[4]。他们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为教学实践部门所接受,本文的研究将在借鉴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张。

一、税务硕士课程设置需要遵循的原则

1.税务硕士课程的设置要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高端税务实践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需求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属于政府机构的财税部门;二是属于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作为政府机构,对内需要那些深谙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能够对现有税源进行评估,有能力对本辖区未来税收收入做出合理预测的实践型人才;对外需要了解国际税收基本惯例,能够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人才。企业则需要那些了解企业经营过程,能够为企业进行正确的决策提供税收实务支持方面的人才。比如,企业在兼并重组时会遇到税收问题,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国际税收问题,企业在选择公司组织形式时会遇到税收问题,凡此种种。在解决这些问题过程中,通过合理的安排达到为企业节约税收并尽可能地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管理者追求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有经过良好技能训练的、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税收实务型人才的支持。但是当前财政税收专业培养的学生,无论是研究生还是本科生都无法满足政府财税部门和企业对税务实践型人才的需要。因此,我们对税务硕士的人才培养要着眼于满足政府和企业的现实需求,课程设置自然也应该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

2.税务硕士课程的设置应该符合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小。流转税以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便于税务部门征收。相对而言,所得税和财产税则对税务部门的征管水平要求较高。目前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课征的形式,而且主要集中在对工薪所得的课税,由纳税人所在工作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这些安排在相当程度上简化了税收征管。财产税在中国的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是微不足道的,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税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5]。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中国的税收体系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特征是:流转税在整个税制结构中的地位将下降,而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将上升。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是,所得税和财产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而流转税则无法做到。在中国居民收入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提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是一种必然选择。未来可以预见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是:(1)由分项课征向综合课征转变;(2)由单位代扣代缴向个人直接申报转变。在财产税方面,可以预见的变革是对私人房产在保有环节征税。税收制度的变化必将对税务硕士的培养提出新的要求。因此,税务硕士的培养要预见到这种变化,并针对即将发生的变化进行课程设计。这类课程在眼下看来可能并不是十分重要的,但以发展的眼光看却是必须掌握的技能。

3.税务硕士的课程在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同时,也应重视学生理论素养的提升。在从事与税务相关的实践工作中,具体的实务操作固然重要,但运用基本理论来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与税收实务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管理学、法学和经济学等方面,这些方面的理论知识应该成为税务硕士全部知识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在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中,管理学和法学的基础知识尤其重要。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与税务相关的实践工作更多地是属于管理学方面的知识,对于税务硕士来说,掌握管理学尤其是公共管理理论的一些基础知识是必要的。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国家税收制度在本质上属于法律范畴,了解税收的相关法律是税务硕士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总之,税务工作的实践中会遇到各种纷繁复杂的实际问题,没有坚实的基础理论作支撑,就会发生“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情形,无法发现解决问题的一般规律。缺乏基本理论素养的学生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往往发展潜力不大,所以在税务硕士的课程设计中,不但要“授之以鱼”,还要“授之以渔”。

4.税务硕士要与财税科学硕士的课程设置有明显的区别。由于税务硕士在某种程度上是从财税专业科学硕士脱胎而来,而且税务硕士培养刚刚起步,缺乏办学经验,这就使得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很容易陷入以往科学硕士课程设置的思维定式。再者,近些年来由于科学硕士的培养为适应市场需求的需要,在课程设置上也在向“实践性”靠拢,“科学性”有所下降,从而陷入了既要保持“科学性”又想追求“实践性”的矛盾状态,成了一锅“夹生饭”。结果是科学硕士既没有体现较高的“科学性”,也没有在“实践性”方面取得突破。所以,如何在课程设置上将税务硕士与传统的科学硕士培养区分开来,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让财税专业的科学硕士回归其阳春白雪的本位,强调其科学研究的属性;另一方面,税务专业硕士则应专注于实践特色,注重解决实践问题。

二、中外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比较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办了税务专业硕士教育,比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一些大学在专业硕士层次上设有税务学位的培养计划,其中比较著名的大学包括纽约大学、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等。国外大学对税务硕士的培养通常被纳入到企业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或法律等专业的范畴。这些专业尽管没有税务硕士的独立名称,但都偏重于对学生进行税收实务技能的培养。这些学位培养计划的大多数毕业生通常专注于一个具体的税收制度领域,比如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或者房地产税等。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分工比较细有关,同时也受到一国税收制度复杂程度的影响。税务硕士毕业以后的服务对象是个人、公司和政府,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有多种选择,可以为私人和公司进行财务方面的税收筹划、申报纳税等,也可以在政府部门从事税收检查,税收征收管理等工作。为适应这些工作的需要,大学在培养税务硕士时设置的主干课程一般包括:会计、审计、道德伦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分析、公司与个人税务筹划、税法、税收战略。那些想专攻具体类型税收实务知识的学生可能会选择附加的专题,比如所得税和财产税等课程。

中国税务硕士的培养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合理的课程设计仍在探索中。为了规范各高校对税务硕士的培养,全国税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1年出台了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指导性方案。该方案规定,税务硕士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课24学分,非学位课至少8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学位课程包括:外语、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专题、国际税收专题、税务管理专题、税务筹划专题。非学位课包括:税务稽查专题、高级税务会计、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实务、税务实务、税收信息化、税务争议专题、公文写作、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经济法专题、战略管理、公共管理、数量分析方法等。

比较中国和国外大学税务硕士课程培养方案,我们会发现一些共性的特点:其一,重视实务操作,两种方案都以培养实践性人才为目标。其二,会计和财务管理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三,两种方案都认识到了法律知识在税务硕士培养中的重要性。两种课程体系的差异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课程设置的立足点不同,国外大学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立足点通常是财务会计、企业管理或法律,以这些课程为基础,然后向税务专业知识领域延伸;国内出台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是以税收实务和税收理论为基础,然后向财务会计、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领域扩展,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税收实务知识占绝大部分比重。第二,对知识结构点和面的处理方法不同,国外的课程设置是由面及点,即从主题课(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次级主题课(税收实务一般性知识)具体税种的专题课(所得税、房地产税或财产税);而国内目前设计的培养方案没有涉及到具体税种的课程安排,缺少由面及点的层次感。第三,课程的数量差异明显,国外大学的课程数量显然要小于国内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数量。第四,国外大学的课程设置很少安排经济学课程,而国内培养方案涉及到经济学的课程有三门,即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和数量分析方法。第五,在国外大学的课程设置中,有道德和伦理学的课程安排,国内的培养计划中则没有类似的课程安排。

通过比较,我们看到两种课程设置体系代表了两种思维方式,但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很难说哪一种课程设计更具有优越性。两种方案的形成都受到如下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对税务硕士的需求水平。二是现行的税收制度,那些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国家,为税务硕士服务社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而那些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国家,社会对税务硕士的需求则受到制度性限制。毫无疑问,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无论在征税方面还是在纳税方面都比间接税要复杂得多。随着中国税收制度改革进程的向前推进,直接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比重必将上升,而间接税所占的比重将随之下降,社会对某一税种的税收服务需求将增加,这将对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施加影响。

三、中国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优化

依据前文提出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四点原则,对比国外已有的经验,我们可以对目前国内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做出如下评价:(1)目前的指导性方案基本体现了培养税务实践型人才的目标。在全部22门课程中,实务性质的课程有14门之多,比重高达近70%。而且还规定教学实践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2)税务课程的设置虽然在强化实践教学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对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把握不够。随着中国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以及环境税等各项税收制度改革的向前推进,财产评估和环境评估等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税务硕士的培养应该为即将到来的税收制度改革做好人才储备。(3)去除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环节,真正用于课堂教学的时间只有一年,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课程教学,在实践中是很难做到的。(4)与财税科学硕士相比较,许多课程并无明显差别。根据我们的调查,国内高校在财税科学硕士的培养方案中,几乎都开设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税收筹划、税务稽查、税务管理等课程。这样的课程安排,使得当下税务硕士培养与科学硕士培养的目标边界并不明晰,甚至与本科教学也很难拉开档次。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务硕士发展的前途。

由于中国的税务硕士培养指导性方案刚刚出台,并未经过实践检验是否可行。在笔者看来,还是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1)课程数量可以做适当的合并精简,一些专业课程虽然名称不同,但内容有交叉重复。比如可以将税务管理、税务风险管理、税务争议专题合并为一门课,因为这三门课都属于税务管理的范畴;还可以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收信息化合并为一门课程,因为这三门课都属于税务稽查的范畴。(2)为适应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可以考虑增加房地产评估或资产评估这类课程。(3)借鉴国外经验,重视对税务硕士道德的培养,税收伦理学也应该成为税务硕士知识体系中的一部分。(4)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强化案例教学,以此区别于科学硕士和本科生的培养。另外,要对科学硕士的课程进行重新规范,尽量减少其中的实务型课程,强化其学术精神的培养。(5)为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有几种方案可供参考:第一种是延长学制期限,由二年改为二年半或三年;第二种是效法国外专业硕士培养,取消毕业论文环节;第三种适当缩短实践教学时间。

参考文献:

[1] 雷根强,童锦治,林文生.关于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若干展望[G]//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1-4.

[2] 苏建.维也纳经济大学税法硕士项目对中国税务硕士教育的启示[G]//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15-18.

[3] 古建芹.税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研究[G]//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19-22.

硕士生自我鉴定范文9

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但是规格有异,各有侧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主要功能就在于提高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并提供一个具有时代特征,更加科学、合理、先进、高标准的教师素质教育的模式[7]。这种模式将通过教育实践来实现其目的,进而促进教师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际,培养教师的职业技能,全面提高教师的从业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8]。显见,教育硕士相比教育学硕士对职业性的重视程度迥异,综合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学界大多学者认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法、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标准等方面,都应彰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的职业特点。当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快速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专业教育硕士培养中的职业性缺失。具体表现为:第一,在培养目标上,许多院校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满足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高层次应用人才的认同度不高,只是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当作一种高层次继续教育;有些院校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导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培训化倾向。第二,在课程体系构建上,教育硕士的课程体系是其培养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是培养目标和落实教育原则的载体。当前,教育硕士课程体系中理论性课程占据比例过大,忽视实践环节,凸显职业性的实践教学仍显不足,缺乏贴近教育实际的专业知识内容,不能有效指导工作实践,并且理论知识的学习与职业实践处于二元分离状态。第三,在培养方式上,当下教育硕士教学方式单一传统,案例教学没有真正得以推广落实,难以适应教育硕士培养的需要。教学手段仍显落后,体现现代教育技术的方式没能在教学中广泛运用,发挥其应有实效。第四,在导师队伍建设上,当下,教育硕士导师大多是由学术性导师衍生而来,指导教师仍以学术性硕士培养方式培养教育硕士,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忽视职业需求相关能力的培养;同时这部分指导导师缺少基础教育教学经验,难以承担培养教育硕士的责任。第五,在评价标准上,现行教育硕士评价标准主体单一,评价客体标准大多沿袭学术性硕士标准,尤其是硕士论文没有体现职业性的特点,评价标准机械单一,与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相背离,忽视教育硕士职业能力的培养。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性滑落的成因

(一)对教育硕士培养重视程度缺位与认识错位

我国自1997年首届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来,已经走过近15个春秋,从中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网获悉,截至2011年12月,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除港澳台外共有88个。培养单位由最初的16所试点单位增加到88所。纵观88所高校,其中大多数为师范大学或综合性研究型院校,前身大多开办过教育学硕士,之后才申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换言之,这些院校在教育学学术研究方面颇有建树,尤为侧重学术研究,而教育实践的探索甚少,加之研究型院校以科研服务为导向,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大多以院校创收为目的,故此,从管理者的角度,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的理性研究,教育硕士培养目标与教育学硕士趋同,偏离专业学位的目标定位,缺乏软硬件环境的支撑,因此,无论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师资配备等方面都无法满足教育硕士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还有一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认为:教育硕士的水平与技能应体现在学术性上,没有学术性就谈不上高层次、高水平的专业学位,自然而然就将其等同于教育学硕士[9]。认识误区同样致使教育硕士培养质量下滑。以上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新型学位,没有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多数学校是“两块牌子、一套师资”,照搬教育学硕士的培养模式,不同程度地存在学术化倾向,重学术轻实践[10]。管理者与施教者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重视不足与认识偏差,学术型与专业型研究生教育趋同,致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职业性特征没有得以体现,影响我国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质量。

(二)职业化、多元化师资队伍缺失

教育硕士要求教师在课程教学中注重学员的实践反思能力培养,增设实践环节。我国教育硕士缺乏专职的教学队伍和导师队伍,基本上依靠教育学硕士教师队伍,这部分教师队伍往往学术水平较高,可对基础教育的关注和了解甚少,普遍缺乏基础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实践经验,论文指导中也偏向自己研究专长,偏离学生的职业实践。师资素质差距也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学历结构不合理,且各专业分配不平衡,无法达到专业学教师的要求。年龄结构不合理,中年教师比例较低,知识结构不适应,一些教师缺乏跨学科、跨专业授课的能力[11]。教育硕士学生多是来自不同学科和不同专业,同一套师资实难满足学生的需要,教师的实践环节的薄弱,无法满足专业学位的职业性与实践性的需要,因此,学生的职业实践能力很难保证。我国的教育硕士培养实行导师制,采用的多是“一对一”和“一对多”的模式,阻碍学生的交流和创新,美国的教育硕士采取“院—系”纵向培养结构和导师集体指导制,由主要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其他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实际问题的研究,导师组拥有多元的教师队伍,既有杰出学者,又有资深管理者,学科背景涉及教育、历史等多个领域[12]。由此可见,我国教育硕士导师制培养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制约教育硕士学生的职业能力的提升。综上,无论从师资队伍或是导师队伍都无力满足教育硕士对职业能力的需求。

(三)情境化教育平台缺乏

实践能力的提升是培养教育硕士的关键工作,也是其职业性诉求的中心环节。教育硕士作为有强烈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的教育,及时满足职业性质而不断更新、演进和丰富知识体系的过程。在教育情景中,知识不再仅仅是一个静态积累的形态,而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13]。情境化是教育实践的外在特征,教育实践需要土壤才能成长,从而生成教师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因为教育硕士自身的特点,要求学生能够开展各种观摩教学、调查研究、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实践能力的提升除了需要实践能力较强的师资,搭建良好的职业环境,校内外实践场所和模拟平台对学生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各培养院校的实践平台建设情况令人担忧,培养院校为教育硕士自建模拟平台的凤毛麟角,且与中小学校的联系并不紧密,可供教育硕士实践的校内外基地付之阙如。专业学位强调教育硕士应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索中学习,在合作中学习,缺少一种能够更好地进行对话、合作、研究的学习情境,自然难以生成教育硕士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职业性回归的应然举措

(一)建立“重培养、慎定位”的人才培养机制

教育硕士是专业学位教育的一种类型,以培养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某一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育硕士会以旺盛的生命力发展首先在于它培养目标的职业定向性与职业实务性,其次在于它所培养人才的高素质、高层次性[14]。当前,教育硕士教育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除了管理者与施教者重视程度,还在于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定位出现偏差,对教育硕士的职业性没有充分重视,认识偏差致使行为偏离。在国内虽然没有较好的经验借鉴,但是可以从国外的人才培养中汲取经验。各培养院校应充分认识到教育硕士对我国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作用,依据社会需求与个人需求确定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定位[15],逐步建立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的保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加大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的研究力度,肃清错误认识,坚决反对套用学术性教育学硕士的标准来培养教育硕士,避免学术化倾向,让教育硕士回归到职业性的轨道,同时也不能过于强化职业性与实践性,使教育过程沦为技能培训,忽略高层次人才培养所必须具备的学术高度,理性看待学术性与实践性的关系。培养院校应结合学校自身特点,挖掘自身人才培养特色,大胆探索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探索中逐渐完善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机制。

(二)构建“情境化、职业化”的教育平台

在教育硕士培养中,教育实践是促进教育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实际教育教学问题的过程,是教育硕士生在具体、真实教育情景中培养教师职业意识、职业情况、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的过程[16]。构建情境化的教学环境为教育硕士的培养提供了职业背景与实践平台。情境化教学环境不仅要求学校具有校内实践的场所,还应该包括校外的可供师生真正参与的实践场所。在与中小学密切合作的同时,选择适宜的中小学成为教育硕士的实践流动站,并把中小学教学和管理中遇到的难题作为课题或硕士论文题目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一方面,提高师资和学生的教育实践研究能力,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硕士论文的选题更有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帮助中小学解决教学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形成相对稳定的校校合作机制。从教育硕士教育质量提升的角度看,学校还应尽量建立交互协作的平台。通过社会化的协商方式,为学生提供交互性协作的研究平台,以便学员之间、师生之间开展多层次的合作研究,这种多层次的研究不应单纯依赖学科专业课程组织学员,使教育硕士群体的智慧为每一个个体所共享,并内化为个体智慧[17]。因此,学校应尽量为教育硕士师生创设多层次交叉性的合作研究机会,加强与政府、学校、组织的密切合作,尽可能创设具体的、情境化的教学环境,推进教育硕士师生职业性与实践性的生成。

(三)形成“实践型、实战型”的课程体系

教育硕士的课程体系是培养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是体现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我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践取向定位必须以职业实践的方式达成,职业实践性是专业学位区别于学术型学位本职差异。我国现有的教育硕士学位课程多为教育学课程的翻版,课程体系体现着较强的学术性。职业性与实践性课程较少,且比较笼统。这从中美两国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课程设置比较[18]明显看出:美国爱达荷州立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硕士开设核心研究课程、专业研究课程及实践研究类课程,而中国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主要开设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美国教育硕士课程突出实践性与职业性。实践课程为必修课程是美国教育硕士课程设置的重要特征,正是由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才充分保证了美国教育硕士科研能力的提高[19]。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只有真正摆脱学术型课程体系框架,打破传统学科体系的思维定式,只有以职业为背景,以实践为导向,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宗旨,教育硕士的职业性与实践性才能够被真正确立。因此,各培养院校在课程体系建构时须进一步明确课程的价值取向,在课程开发上遵循职业实践性的特质。在课程取向方面,第一,课程应具有为教育硕士学院提供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可以“举一反三”的范例;第二,课程具有为教育硕士学院解剖学生学科认识过程的机会;第三,课程应为学员提供对基础教育职能和功能进一步深刻认识的机会[20]。在课程开发方面,第一,要调整课程目标,凸显专业学位的职业实践性;第二,优化课程结构,增设反思性实践课;第三,整合课程内容,强调个人知识的建构;第四,改良课程实践,重视学生研究性学习[21]。针对理论课与实践课比例失调的现状,增加实践课与选修课,明晰课程内容与实践环节,且及时增加教学需要的前沿课程。借鉴国内外优秀的研究成果,逐步完善教育硕士的课程体系与课程开发,使教育硕士课程设计与探索步入良性轨道。

(四)培育“双师型”、“双导师”的师资队伍与导师队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自身的特点与规模化发展的趋势,向培养院校的师资队伍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一支高素质、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和导师是实现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的有力保障。这就要求教育硕士教师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在思想素质方面:思想道德素质高,有正确的教育观念,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第二,在知识结构方面: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关注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发展,专业知识精神,基础知识广博;第三,在能力结构方面: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创新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科研能力[22]。因此,为打造素质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应做好五个方面:第一,按照教育硕士培养工作要求,各培养院校应组建专门的师资队伍和导师队伍,并出台教育硕士师资聘任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教师评聘、培训、评价、激励制度,优化师资队伍,淘汰不称职的师资;第二,加强对现有师资队伍的观念引导,提高认识,肃清错误观念,要求他们逐步适应从学术型人才培养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转变,要求教师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及管理现状,具有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能力,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努力成为“双师型”教师;第三,开展师资交流与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师资培训,并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也可以通过委派教师深入中小学开展实践交流活动,提高师资的业务实践能力,及时掌握基础教育的发展变化;第四,吸收中小学具有高级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充实到教育硕士的师资队伍和导师,可以尝试将教育硕士设立“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做学术导师,进行学术引领,校外一线丰富的教师做职业导师,进行职业实践指导;第五,实现师资队伍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学科结构的合理化和科学化,能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这就要求培养院校要有长远规划,积极制定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规划,设置配套政策,确保落实。

硕士生自我鉴定范文10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多样化;弹性化

一、前言

国家的科技创新实力直接反映着国力的强弱,是一个国家文明得以昌盛、民族得以自立的首要保障。因此,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都不约而同地加强了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竞争,都把培养创新型人才视作国家兴亡的关键所在。研究生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最高层次,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承担着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任。而研究生培养方式自身的创新与优化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必要前提。各国研究生培养方式各具特色,研究各国研究生培养方式的特征及其对人才创新能力培养的作用,对于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及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通过分析、借鉴欧美及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先进经验,探讨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进措施。

二、国外研究生培养方式及其特点

各国研究生培养方式各具特色,下面就世界上几个教育大国的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

1.美国

美国高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可以自由挑选设置广泛的学分,学分可以积累、储存和转移,并在各学习领域、各高等院校和若干年内自由流通,由此促进各校在教学上的竞争。这种充分利用市场原则的模式,使得美国高等教育具有自己独特的优点,比如,适应性强,有高度的灵活性、开放性等。目前,美国研究生的培养还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结合起来,不仅设有哲学博士学位还设有专业博士学位,形成了研究型博士和专家型博士培养并重的新模式。美国高校与社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使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对未来工作的适应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博士生指导方式上则实行导师与学科指导小组相结合的指导制度,这就非常有利于交叉学科的培养,学生也可吸取不同导师的知识与经验,开启思路。

在美国,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两年,以学习课程为主。学校对课程的选修范围、内容、深度都有一定的规定。硕士生的前半年或第一年不定指导教师和研究方向,只上基础课,由系指定一位教授兼任研究生顾问教师跟踪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并在课程选择、学习期限乃至导师选定等问题上向研究生提出建议。半年或一年后硕士生可以自己选定一位教授作导师,并由该导师与其他3—4名教师一起组成一个硕士生指导委员会,负责对这位硕士生的指导,主持有关课程的考试,检查论文完成情况。美国博士研究生也要学习课程,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并要求掌握两门外语。博士生在选择导师和进入论文阶段之间,必须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是一种跨学科的综合考试,由各系资格考试委员会组织。考试通过后,博士生方可开始博士论文撰写工作,同时获“博士学位候选人”称号。

美国实行严格的研究生“淘汰制”,研究生入学率高,淘汰率也高。一般研究生院淘汰率在10%—15%,著名大学可达30%—40%。美国的研究生在录取后要进行系统的课程学习。期末考试成绩仅占总分的一部分,平时的考查十分普遍,如学生课堂的口头报告表现、研讨课上的表现都要计算成绩。美国研究生导师十分重视研究生论文答辩,认为应严肃对待学术研究,并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要求学生。相比之下,

3.德国

德国学徒式研究生培养模式曾是各国效仿的楷模,影响了世界各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形成。德国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以“导师制”为核心,突出强调了科学研究在培养过程中的首要地位,以培养学术型博士生为主要目标。该培养模式一直不太重视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也没有对学分的严格要求。在教学上几乎没有正规的课堂教学,而更重视讨论、实验等独立环节和实践训练等方面,实验室和讲座制被广泛地用于传授知识和提高研究技能。

近来,在保留传统学位体制的同时,德国逐步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学位制度。德国实行的学分制无必修课与选修课之分,严格的教学管理体现在考试的严格上,学生可以不上课,但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德国允许高等学院的毕业生进入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教育则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在取得博士生资格后,博士生按其科研计划开始工作,直至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获得学位。

德国博士生的培养特点鲜明。在培养目标上,博士学位是唯一的高级学位,博士生培养具有学位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职能。在培养方式上,没有专门的研究生课程,坚持采用教学和科研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培养人才。在组织形式上,不设专职管理机构,有关事宜均由系级兼职委员会按有关法律和规则办理。另外,校外科研机构也承担一定量的博士生培养工作,但必须与高等学校合作才能完成博 士生教育的全过程。

4.日本

日本对硕士生侧重于通过课程来进行培养,对博士生则侧重于通过科研来进行指导。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皆实行讲座制度。讲座一般由1名教授主持,另配备1名助理教授和2名助教,其主要任务是在教授的指导下带领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工作。讲座制度更多地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博士生还需协助指导硕士生的论文工作,对课程学习则没有很高的要求。

在日本,博士学位分为课程博士和论文博士两种。课程博士是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一般需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再学习三年。学习期间主要从事研究工作,并撰写课题论文。论文博士则是在职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完成论文,提出申请学位,经听取有关讲座并进行考试和论文答辩通过后,授予的博士学位。日本吸收了美国学分制的优点,但没有照搬美国学分制的模式。日本学分制规定提前修满总学分也允许毕业。另外,为促进大学间的交流、协作、谋求教学内容的充实及多样化,日本还实行了“学分互换制”,有效地加强了大学间的交流。

在日本,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是分离的。研究生可以是硕士或博士课程毕业,但毕业不等于取得学位。日本的学位授予极其严格,尤其是博士学位的授予非常困难,必须具有独创性的研究成果。

日本研究生培养的特点主要体现在:(1)培养模式多实行高校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学校或深入企业进行科学研究,重视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2)学位论文要进行一定的研究工作,并获得相应的研究成果;(3)研究生教育的组织管理实行产官学一体化的模式,在管理和培养上研究生院与国立、公立及民间科研机构共同进行。

三、国外研究生培养方式的发展趋势

1.多样化

(1)培养目标多样化。多样化的培养目标,主要有:①培养具有从事严谨科学技术研究的高层次研究人才;②培养在社会中各行各业中能够发挥多方面专项技能的高水平职业人才;③培养学生学习和创新能力。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研究生教育除继续为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输送大批教学、科研工作者外,还肩负着培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并且,随着高等教育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各国更加注重培养交叉学科、跨文化和跨领域等各类符合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2)培养层次多样化。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已在研究生培养中划分出不同层次,针对不同培养层次的研究生制定出不同的培养目标,而且这种培养层次分化已成为当今国际研究生培养方式的一种主要潮流。例如,美国授予的博士层次有哲学博士、专业博士和文科博士之分,硕士层次有哲学硕士、专业硕士之分;英国授予的有哲学硕士和专业硕士、哲学博士和高级博士之别。

(3)培养方式多样化。为适应当今社会对研究生教育的各方面需求,国内外对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目前国际上比较盛行的培养方式有:①采用导师组集体指导,淡化导师对学生鉴定方面的“一言堂”的权威;②研究生培养采用完全学分制,只要修完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就可以取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③以问题为导向、以科研课题为组织形式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网络研究生院培养模式,这是由丹麦的阿尔堡大学首创的。

2.弹性化

(1)入学资格弹性化。随着高等教育向“正规生”以外的各类人士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强,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研究生在同一领域的修业水平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差距。因此,改变以往单一的研究生入学选拔考试,针对不同的研究生培养对象采取弹性选拔制度势在必行。建立一套新型的符合当今社会需求的研究生入学考评制度,在该项考评制度中,注重考察研究生从事科研和工程应用所必需的基础知识技能,强调研究生具有团队协作能力、科研创新潜能以及高尚的人格品质。入学资格的自由度提高和入学形式的多样化是当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

(2)学习年限弹性化。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发达国家在研究生培养中出现了缩短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趋势。例如,在英国,2年制的mba培养模式已逐渐被10—21个月不等的学习年限所取代,并且,一年制的mba培养模式目前在欧洲已很常见。在日本,研究生的修业年限通常是硕士2年、博士4年,有些成绩优秀者最短3年就可以获得博士学位(含硕士课程)。

(3)学习方式弹性化。在倡导终身学习的今天,研究生教育的学习方式不再局限于全日制这一方式了,部分时间制和各种远程教育计划已在社会中逐渐盛行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例如,在英国,半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生的数量已经是全日制学生的一倍。

(4)学位授予弹性化。过去的研究生培养方式中,通常以论文形式取得研究生学位。现在欧美发达国家的研究生学位授予方式也有了新的方式的引入。例如,在英国,有一定数量的商学院直接将学生在公司里承担的课题项目作为研究生学位要求,并且目前这种方式已经成为一种一定范围内通行的标准。

四、我国对国外研究生教育经验的借鉴与研究生教改措施

各国研究生培养模式各有千秋,但共性的东西依然存在。同中求异,异中求同是我们借鉴国际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验,改革我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先考虑的重要原则。

通过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我们看到

1.服务社会,科学培养人才

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的专业设置及其培养目标均紧密地结合生产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政府也十分重视这一问题,为了使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了新的专业目录。重新调整后的专业,有利于较宽口径培养研究生,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加强了学科建设,保持和发展了学科优势和特色,保证和提高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尤其是自2009年起,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决定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但是,在看到这些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我国自1981年才实施学位条例,起步较晚,各方面都还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通过学位制度的改革,我国研究生教育中过于偏学术性轻应用性,过分强调传统学科、基础学科而忽视了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问题,会逐步得到纠正。随着国家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今后研究生教育还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2.改革研究生招生办法

研究生招生办法大致分为资格式和考试式两大类。美国和德国、法国是资格式招生的代表国家;前苏联、日本与我国则采取考试式的研究生招生办法。从我国执行考试制度至今,在研究生招生中确实存在一些弊端。考试过分强调了考生的应试能力,不 能反映考生的全面素质,尤其是考生的研究能力。从招生单位来讲,缺乏自,国家在宏观控制上也显得被动。另外,凡是大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都能报考研究生,使考务工作量骤增。结合国外情况,应该吸取先进的经验,改革招生工作制度。完全的国家计划应逐步向国家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体制过渡。各招生单位要根据自身的条件,为考生提供多样化的发展空间。在招生过程中,应该对考生的基本素质给予较多的关注,要着重考察考生的实际能力,特别是科研及逻辑思辨能力。根据国情,采取“资格式”和“考试式”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应该是切实可行的。

3.大力推行研究生淘汰制

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都具有“严出”的特点,研究生淘汰率很高,最后能够毕业并拿到学位的研究生人数将大大少于入学人数。然而,我国现行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中,一些高校实行的中期筛选、学位论文答辩,基本上是走过场,无法保证学生的质量。高校必须对这种缺乏竞争活力的培养机制进行改革,代之以淘汰制。国外的经验表明,有淘汰才有竞争,有竞争才能激发研究生的创造力。随着我国研究生招生数量的逐年增加,研究生淘汰制显得更加必要。

4.坚持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

以德国为代表,导师负责的学徒式研究生培养模式有其特点和长处,但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弊端。可以借鉴美日等国研究生培养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专业教研(研究)室教师集体的作用,组成梯队,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法,较好地克服导师负责制的不足和缺陷。

5.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环境

随着我国高校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容,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必须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环境。建设设备先进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让学生获得最新的资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硬环境的营造是培养创新人才必备的条件。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加快,学生自主发展意识越来越强、自由空间越来越大,所以我们还应用新的人才观念和标准评价学生,建立激励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文化环境、学术环境和心理环境等软环境。

6.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

在与世界教育强国的比较之下,我国研究生教育还存在差距。我国应当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方针,一方面鼓励大学生出国留学,分享国际教育资源,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生计划的机遇,积极选送优秀研究生赴海外留学,同时还应鼓励利用多种途径招收国外的优秀大学生读研究生;另一方面,在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海外留学生的同时引进优秀研究生导师,进行课程、教材、教学模式、考试和评价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以使我国的研究生教育逐步国际化。

针对我国研究生存在的创新能力不强、现行学位制度难以国际化和全球化、科研经费不足等问题,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方针可以加大研究生的国际流和合作,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学习年限、学位制度等方面与国际社会“接轨”,逐步实现国际融合。

五、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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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档案;学历学位认定;内容;方法;对策

一、高校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学历学位认定内容

高等院校人事档案是客观、集中、全面反映高校教职员工各个时期、历史阶段自身状况的有力的证据和基本凭证。一方面,对于高校管理者而言,了解、掌握并应用人才大多依靠人员的档案来实现,尤其是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另一方面,对于高校教职工而言,学历、学位档案材料作为高校人事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涉到高校教职员工的职务评定、职称晋级、出国学习、进修发展、人才评定等相关的待遇问题,是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个人信息材料。一般而言,高校人事档案中关于学历、学位的档案材料的整理大致从高中学历开始,进而依次是中专、大专、后期本科、本科以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其他的还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报考登记表,成绩单,学生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相关材料、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函授或者出国学习证明,以及其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

对于高校人事档案管理而言,要认定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的人员情况从不同的材料入手。

第一,一般情况下的学历、学位材料。一是中专学历的,档案材料中应有学生登记表、成绩表和毕业登记表。二是专科学历的,档案材料中要有高校的学生登记表成绩表和毕业登记表。三是本科学历的,要有高校的学生登记表成绩表和毕业登记表,同时附有高校授予学位决定。四是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要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学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成绩表、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决定。专业硕士的要有进修课程的成绩表以及硕士学位审批相关材料。同等学历申请硕士的,除去硕士研究生学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成绩表、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外,还要提供统考科目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五是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档案中应该保存有两份专家推荐书、报考博士学位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成绩单、授予博士学位决定等。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的,必须同时提交学位课程成绩单以及授予博士学位的其他材料。

第二,特殊情况下的学历、学位材料。一是大学普通班,个人的人事档案材料中需有毕业生登记表或者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二是国外学历的,档案中应该有国外出具的学历复印件、成绩单、学习证明,教育部出具的认证材料等。

二、高校学历学位档案材料真实性及可靠性的鉴别

对于高等院校而言,要招聘到合格的教职员工,必须要首先对于新进人员的学历学位之类的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必要鉴定工作。

首先,登录毕业院校名录查询。毕业院校名录查询时,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教育部网站、教育部高教司编写的高教学历问题咨询手册进行。需要说明的是,在查询网站和手册的时候,要注意区分不同历史阶段中、不同高校院校名录的基本信息,确保其真实有效。

其次,核对毕业证书基本样式。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我国普通高等学校自1994年到2000年坚的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1993年到2000年的毕业证书都是通过教育部统一设计、印发的。换言之,倘若查询对象提供的材料本身与上述基本样式有所出入的话,就表明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

三、规避高校学历学位问题对员工待遇影响的策略

(一)学历学位档案认定与收集方式的改进

高校档案管理人员要提高对于学历学位认定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高校既定的人事档案管理程序执行,保证档案管理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要充分认识学历学位档案材料作为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意义,以及其在个人待遇提升、成长进步过程中的记录意义和客观要求。要积极向高校教职员工宣传人事档案,尤其是学历学位档案的重要性,要求每个员工都能认识到这些材料在个人发展过程中的基石价值,要求其将自己所持有的人事档案材料尽早提交到相关的认识档案管理部门。具体来说,必须提交如下四项内容。第一,学历学位成绩表;第二,学历学位授予决定书;第三,毕业生登记表;第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档案认定的规范与统一的要求

一方面,对于新进人员的学历学位的档案管理,要查验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齐全度。齐全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欠缺齐全的材料要求所持材料本人及时联系其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者档案材料转出机构,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补充齐全、完备,以便为单位组织者或者领导提供最为真实的、齐全的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另一方面,学历学位档案材料管理要统一、规范。之所以要重申学历学位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原因在于我国高等院校和各类相关院校数量多、毕业生人口基数大、学位材料繁杂、学历学位档案材料的管理倘若不按照要求执行,极易产生遗失、错漏等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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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硕士招考制度是指国家或招生单位为专业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取得入学资格而组织的人才选拔规则,包括选拔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的组织管理等要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内容指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根据决定内容,可以得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对高校专业硕士招生制度改革新的诉求主要有:一要实现高校专业硕士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探索多元的招生途径。招生与考试分离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将招生和考试的权力交给两个部门,这一点在我国高校专业硕士的招考中已经基本做到,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考试由高校负责;第二层含义是专业硕士不一定要通过考试才能进入高校进行深造,招生不一定需要考试,考试也不仅仅是为了招生。通常来说,专业硕士研究生大都来自一些专业性很强的机构和单位,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特殊性也比较强,他们考取专业硕士的目的就是想学习更多与专业相关的知识,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从而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它与高校学术型硕士的招生具有较大的差异,学术型硕士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从事科学研究。因此,高校专业硕士招生应该采取与学术型硕士招生那种以考试为主导的途径,应该根据社会需求、高校学科建设和考生意愿尝试“单位或企业申请+学校考试+教育部门备案”、“个人申请+教育部门初审+学校复试”等招生途径。二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对专业招考制度予以规范,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一方面法律制定机关要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制订与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对我国高校专业硕士招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要用专门的法律法规处置当前我国专业硕士招考中所存在的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问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是推进高校专业硕士招考制度改革的主要动力。首先,社会力量要在专业硕士招考制度制订过程中进行咨询,反馈社会各方意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高校要就社会公众的咨询予以详细答复,并甄别吸收社会公众对专业硕士招考制度的建议。其次,在专业硕士招考过程中,社会公众和第三部门组织要积极了解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的程序以及内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高校要运用网络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考相关信息。另外,专业硕士招生录取以后,社会公众和第三部门组织有权对录取结果提出异议,个人有权利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要给予详细的有理答复。三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要引入市场机制。政府对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的宏观管理,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或者推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转变,使其适应新形势下专业硕士人才培养的要求。其次,要成立专业硕士招考评估机构,对当前我国高校专业硕士招考制度进行系统的评估,寻找专业硕士招考制度存在的不足,为专业硕士招考组织机构提供优化招考制度的改革方案和对策。另外,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确立高校专业硕士培养的步骤和目标,注重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还要侧重职业素养的塑造。政府在做好宏观管理的同时,要引入市场参与的元素,允许专业的考试培训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及个人参与招考制度的设计、考试科目与内容的安排、复试流程的优化等工作,为专业硕士招考制度改革注入新的活力,促成简洁、透明、高效的招生管理机制生成。

二、当前高校专业硕士招考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由于我国高校招收专业硕士至今仅有20多年的历史,加上管理与运行不善,专业硕士招考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招考管理体制僵化,招考过程中的考试科目实用性不够、考试内容和形式单一,录取程序不规范等方面,严重阻碍了当前我国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的公平公正,制约了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选拔培养。

1.招考管理体制僵化目前,我国高校专业硕士的招考管理体制是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各相关高校为主要实施主体,考生被动参与和接受,社会监管缺失、计划体制色彩浓厚的高度行政化运行体制。在这种体制之下,高校专业硕士在专业设置、考试科目设置、招生名额和经费来源等各个方面都取决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对环境变化反应迟缓,缺乏有序竞争和激励机制,不利于高校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改革调整,导致专业硕士招考的制度及程序难以正常有序运转,难以形成创新性强、自我发展势头良好的发展机制。另外,由于各相关高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唯命是从,缺乏自力,各招生高校之间也缺乏顺畅的沟通机制,招生高校之间存在着无序竞争,致使一部分考生由于扎堆报考而失去深造良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才的培养。在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的内部管理中,也形成了比较固化的管理体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当前我国高校的管理体制本身行政化色彩就较为浓厚,专业硕士招考管理也基本是行政化,从招考制度的、招生的程序运行基本上都是依靠行政指令来实施。二是在招考过程中,相关导师在专业硕士招考中的决策权、自几乎没有,导师与考生缺乏沟通,不利于对考生的深度考察。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缺乏市场参与,导致专业硕士招考管理体制缺乏活力,由于专业硕士招考的组织与管理,考试的科目、内容及形式的设置,录取和调剂方法的设计,基本上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高校主导,向外界透露的信息有限,而且考生都是在固定的操作程序内进行,自主性几乎没有,社会力量对专业硕士招考的监督几乎为零,导致招考组织管理难以满足考生的需求与动机,考试的科目、内容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脱节,所录取的相当一部分考生职业素养与专业硕士培养的目标不相符合。因此,我国亟需出台专业硕士招考的法律法规,并加大专业硕士招考的信息公开力度,促进社会力量对专业硕士招考的监督;二是专门的法律法规缺失。发达国家对考试都有专门的法律,招考制度有严格的制度规范,保障了招生的公平公正,有利于人才的选拔。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考试都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管控,专业硕士招考更是如此,由于缺乏相关的专门法律,各个高校出台的专业硕士招考制度五花八门,没有形成行业的统一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招考秩序混乱。

2.考试环节存在较多的不合理因素一是考试科目固化。公共课政治和英语是必考科目,相对而言政治科目的设置较为合理,而英语科目的考试在很多方面不是很科学,以前学英语专业的考生凭其优势,很容易通过考试,那些英语基础较差的考生却被拒之门外,但这些考生可能更适合专业硕士培养的需求,这是一种隐性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就专业科目考试而言,有些专业硕士的招考基本上将考试科目固定在一门或者两门,譬如农业推广硕士的专业科目考试是由高校自主命题,个别高校的题型和参考书目几乎没有调换,与社会实际情况严重脱节。因此,为了适应考生的专业素质及其职业素养,高校专业硕士招考制度中的关于考试科目的内容务必尽快做出调整。二是考试内容陈旧。目前高校专业硕士考试内容一般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二十多年来没有大的调整和改变。公共课的外语考试还是偏重于阅读和写作等,对口语和听力的考核为零,政治科目的题型考察的基本上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题目与社会的实际生活联系不是很紧密,而且难度不够,造成考生虽然能考到一定的分数,但对其个体的政治素养、道德修养几乎很难凑效,考试不久后所有的知识基本上被遗忘。专业课的考试内容虽然是全国联考,但是考试大纲几乎数年如一日,内容也十分陈旧,调整力度很少,与社会实际脱节较为严重,对专业知识结构调整、专业潜能挖掘、专业思维创新等品质测验力度过小。这也造成了相当一部分考生“混学位”的心理态势。三是考试形式单一。目前高校专业硕士招生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的联考和相关高校主持的复试相结合,联考一般由公共课和少数专业硕士的专业课组成,比如公共管理硕士联考、工商管理硕士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等。而由高校主持的专业硕士招考复试,大部分流于形式,某些专业硕士招考人数较多,每个考生复试时间就只有很短的几分钟,考生大多是敷衍了事,根本无法达到复试的目的。加上专业硕士复试几乎是等额选拔,考生也不会特别重视,参与复试的老师也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因此,现行的高校专业硕士招考形式比较单一,很难适应高素质人才选拔的发展要求。

3.录取过程不透明且周期长录取作为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的最后一环,直接决定着考生是否能顺利进入高校进一步培养,其意义可想而知。当前,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的录取中,主要是程序不透明、录取周期较大等问题比较突出。录取的程序一般分为复试结束后的拟录取和最终的确认录取两个部分,由于从公布拟录取名单到最终发录取通知书确认录取中间的周期较长,考生在这期间一般只能机械地等待最终录取结果,高校招生单位在此期间一般不会对考生提供任何信息,所以这个阶段的暗箱操作比较多,尤其是一些985工程高校比较热门的专业硕士点。在录取这个环节,其主导权力还是在高校招生的专业硕士点,虽然会给负责培养人才的导师一定选择权利,但是效果甚微,最终决定权仍然掌握在招生单位的负责人的职责上。因此,当前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的录取环节存在着较多的隐患,冲击着专业硕士招考的公平、公正。

三、教育综合改革视域下高校专业硕士招考制度改革路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教育综合改革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为当前高校专业硕士招考制度存在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行动指南。本文拟从引入市场机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和规范考试制度为对策,探讨我国高校专业硕士招考制度改革的优化路径。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高校招生管理体制一是要以市场需求为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的依据。专业硕士学位作为一种针对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而设立的学位,其目的是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专业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因此高校专业硕士的设置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高校必须牢牢把握社会的人才需求动向,社会需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高校就应当及时调整增加相应的专业,招考制度的设计就要以市场需求作为依据。同时,在招考过程中,要积极鼓励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到考试内容和形式的选择、复试流程优化等工作,将专业硕士招考过程中一些可以让市场参与的元素转移出去,探索招考分离途径。二是要科学调控招生规模和招生单位内部指标分配。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加快和社会的进一步分工,社会对于专业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在很多领域专业硕士甚至供不应求,因此高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求,适时适量地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名额。同时,要充分考虑各个专业学位的指标分配问题,不能但凡专业学位就扩招,也不能因为专业冷门就大幅削减其名额,因为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实际上社会对任何专业都有需求,只是出现一些结构性矛盾,所以一味地对热门专业增加招生名额、大幅削减冷门专业招生名额,经过一段时间后,必然会使社会需求与各专业硕士数量不协调,这也不符合国家整体发展的需要。三是要建立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与考试相关的法律较为匮乏,与专业硕士招考相关的考试法律制度更是严重滞后。因此,各级立法机关要尽早将相关立法工作提上日程,早日出台与高校专业硕士招考的专门法律法规。一方面可以完善专业硕士招考的法律规章制度建设,支持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手段对专业硕士招考的监督,促成全国专业硕士招考的统一组织与开放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对相关考试制度的统一建构,促进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制度的创新,以加大专业硕士招考的信息公开力度,从法律上解决高校专业硕士招考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更好地招收专业人才进一步培养。

2.改革专业硕士考试制度,注重考查考生的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一要提升高校和教授的自力。相对于国外来说,当前我国招生单位的自力较弱,招生计划一般都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划定各专业的国家线,然后各高校再依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实际操作,对大多数招生单位来说,专业硕士绝大多数考生都是通过统考和联考被录取的。导致相关高校在专业硕士的招考中非常被动。因此,专业硕士招考的权力核心掌握在教育部手中。因此,要适当放权给招生单位充分发挥高校自主创新能力。首先,招生计划要以相关高校根据自身实际和社会需求来制订和调整。其次,专业课程的考试应该以相关高校为主导,并确保教授在招考复试中应该拥有的权力。二要优化考试科目与内容。当前我国高校专业硕士初试考试科目及内容有待调整。初试一般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公共课包括外国语和思想政治理论,并且统考外语普遍难度偏大且占有相当的比重。专业科目比较侧重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大都采用全国联考的方式,对专业潜能、灵活性及创新性的考查不够,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某一专业领域中具有扎实基础与科研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注重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发展潜能。因此,在初试时应适当调整考试科目,在某些与外语关系不是很紧密的专业,应该降低外语在考试中所占的比重,也可以减少甚至取消外语科目。在专业科目上注重对考生专业知识的考查,更加注重职业能力内容方面的测试。三要创新考试形式。简化初试的考试形式,只保留以全国统一考试为主和推荐免试为辅,取消不合时宜的单独考试和联考。一方面有利于降低考试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社会监督,使专业硕士招考透明简约,提升社会对专业硕士的认同感。实行一年多考,多次考试制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初试与复试并重,某些行业亟需的人才,也要尝试直接录取,只要审核基本的条件即可。在专业硕士招考的初试中,可以借鉴美国研究生考试GRE、GMAT、LSAT的有益做法,GRE,GMAT为计算机化考试,考生可以随时报名参加考试,LSAT一年举办四次,考生可以多次报考。这种方法有利于将初试转化为一种水平考试,比较适合当前我国高校专业硕士的招考,从而降低初试成绩在录取中的权重,让综合素质更高,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更强的人才得到复试的机会。